第7章 本我 自我 超我(6)
若不引入一个新的假设,我就无法继续考虑这些问题。如我们所知,超我产生于把父亲作为榜样的一种认同作用。每一种这类认同作用本质上都是失性欲化的,甚至是升华了的。现在看来,好像当这种转变发生时,同时会出现一种本能的调离。升华之后,性成分再也没有力量把以前和它结合的全部破坏性成分都结合起来,这些成分以倾向于攻击性和破坏性的形式被释放。这种解离就是被理想——它的独裁的“你必须……”——所展示的普遍严厉性和残酷性的根源。
让我们再来看一看强迫性神经症。这里的情况就不同了。把爱变成攻击性虽未受到自我力量的影响,却是在本我中产生的一种攻击性的结果。但是,这个过程已超出本我,而扩展到了超我,超我现在加强了对清白的自我的残暴统治。但是,看来在这种情况下和在抑郁症的情况下一样,自我通过认同作用获得了对力比多的控制,但这样做便受到了超我的惩罚,超我是用以前曾和力比多混合在一起的攻击性来惩罚自我的。
我们关于自我的观点开始趋向于清晰,它的各种关系也变得日渐明了。我们现在已经看到了自我的力量和弱点。它起着重要的作用。自我依靠它和知觉系统的关系,而以时序来安排心理过程,使它们服从于“现实检验”。通过插入这种思维过程,自我就能保证动力释放的延迟,并控制着运动的通路,当然,这后一种力量与其说是事实问题,不如说是形式问题,就行动而论,自我的地位就像君主立宪的地位一样,没有他的批准,什么法律也无法通过;但是,他对国会提出的任何议案行使否决权以前,早就犹豫不决。起源于外部的一切生活经验丰富了自我;但是,本我对它来说则是另一个外部世界。自我力图使本我处于自己的统治下。它把力比多从本我中撤回,并把本我的对象贯注转变成自我结构。在超我的帮助下,是以我们还不清楚的方式,它利用了贮藏在本我中的过去时代的经验。
本我的内容借以深入自我的道路有两条。一条是直接的,另一条是借助于自我理想的引导;对某些心理活动来说,这两条道路中它们采纳哪一条可能具有决定性的重要性。自我从接受本能发展到控制它们,从服从本能发展到抑制它们。在这个成就中,自我理想承担了很大一份,的确,它部分地是反对本我的那种本能过程的一种反相作用。精神分析是使自我把它对本我的统治更推进一步的一个工具。
但是,从另一种观点来看,我们把这同一个自我看做是受三个主人的支使,因此便受到三种不同危险威胁的一个可怜的家伙:这三种危险分别来自外界,来自本我的力比多和来自超我的严厉性。因为焦虑是一种退出危险的表示,因此,就有和这三种危险相对应的三种焦虑。就像居住在边疆的人一样,自我试图做世界和本我之间的媒介,它要使本我遵照世界的愿望去做,并通过肌肉的活动,使世界顺从本我的愿望。实际上他的行为就像用精神分析进行治疗的医生一样,由于它注重现实世界的力量,而把自己作为一个力比多对象提供给本我,目的在于使本我的力比多依附于它自己。它不仅是本我的一个助手,而且是向主人讨喜的一个顺从的奴隶。只要有可能,自我就试图和本我友好相处;它用前意识的文饰作用把本我的潜意识要求掩盖起来;甚至当它事实上保持冷酷无情时,它也假装出本我对现实的命令表示顺从,它给本我和现实的冲突披上了伪装;如若可能,它也会给和超我的冲突披上伪装。自我在本我和现实之间的地位使它经常变成献媚的,机会主义和假惺惺的,就像一个政客,虽然看见了真理,却又想保持他的受大众拥戴的地位。
自我对两类本能的态度并不是公正的。通过它的认同作用和升华作用,对本我的死亡本能掌握力比多是个帮助,但这样做会给它带来成为死亡本能的对象和灭亡自己的危险。为了能以这种方式给以帮助,它只好用力比多来充斥自身,这样,它本身就成为爱欲的代表,并且从那时起就渴望活下去和被人所爱。
但是,由于自我的升华作用导致对本能的解离和攻击性本能的超我中的解放,自我对力比多的斗争则面临着受虐待和死亡的危险。在受到超我的攻击之苦,甚至屈从于这些攻击的情况下,自我所遭受的命运就像原生动物被自己创造的裂变物所毁灭一样。从经济的观点来看,在超我中起作用的道德品行似乎是一种类似的裂变物。
在自我所处的这种从属关系中,它和超我的关系或许是最有趣的。
自我是焦虑的真正住所。由于受到三方面的威胁,自我通过从危险知觉或从本我的同样危险的过程中收回自己的精力贯注,并把它作为焦虑排放出来,从而使逃避反射得到发展。后来由于引入了保护性贯注(恐怖症的机制),而取代了这个原始的反应。自我所害怕的东西,不论是来自外界,还是来自力比多的危险,我们都无法详加说明;我们只知道这种害怕具有推翻和消灭的性质,但无法用精神分析来把握。自我只是服从快乐原则的警告。另一方面,我们还能说明,在自我害怕超我的背后究竟隐藏着什么;自我害怕的是良心。后来成为自我理想的更优越的存在曾用阉割来威胁自我,这种对阉割的恐惧可能就是后来对良心的恐惧所聚焦的核心;正是这种对阉割的恐惧才作为良心的恐惧而保留下来。
“每一种恐惧最终都是对死亡的恐惧”,这个言过其实的警句几乎毫无意义,而且无论怎么说都不能证明是合理的。在我看来,正好相反,把害怕死亡和害怕外界对象(现实性焦虑)及神经症的力比多焦虑区分开来才是完全正确的。这给精神分析提出了一个困难的问题,因为死亡是一个具有消极内容的抽象概念,对此我们没有发现任何与潜意识有关的东西。看来害怕死亡的只能是,自我大量放弃它的自恋力比多贯注,也就是放弃它自己,正如在另一些使它感觉焦虑的情况下,自我放弃某个外部对象那样,我相信对死亡的恐惧是发生在自我和超我之间的某种东西。
我们知道,对死亡的恐惧只有在两种情况下才会出现(这两种情况和其他各种焦虑得到发展的情境完全相似),这就是说,是一种对外部危险的反应和一种内部过程,例如在抑郁症中那样。神经症的表现形式可以再次帮助我们理解一个正常人。
在抑郁症中对死亡的恐惧只承认一种解释:自我之所以放弃自己,是因为它感到自己受到超我的仇恨和迫害,而不是被超我所爱。因此,在自我看来,活着就意味着被爱——被超我所爱。这里,超我又一次作为本我的代表而出现。超我实现的是保护和拯救的功能,这是和早期时代由父亲实现、而后来则由天意或命运实现的功能相同的。但是,当自我发现自己处在一种真正的极端危险中,而它认为自己无法凭借自己的力量来克服这种危险时,它必然会得出同样的结论。它发现自己被一切保护力量所抛弃,只有死路一条。另外,这种情境又和出生时所经历的第一次巨大的焦虑状态以及婴儿时期那种渴望的焦虑——由于和起保护作用的母亲相分离而引起的焦虑——处于同样的情境。
这些考虑使我们能把对死亡的恐惧,像对良心的恐惧一样,视为对阉割恐惧的一种发展。罪疚感在神经症中的重大意义使我们可以想象,通常的神经症焦虑在很严重的情况下,往往被自我与超我之间产生的焦虑(对阉割、良心和死亡的恐惧)所强化。
我们最终再回到本我上来,本我没有办法向自我表示爱或恨。还不能说它想要什么,它还没有达到统一的意志。爱欲和死亡本能在本我内部进行着斗争;我们已经发现一组本能是用什么样的武器来抵御另一组本能的。这就有可能把本我描述为受那些缄默的、但却强大的死亡本能的支配,死亡本能渴望处于平静状态,而且(受快乐原则的怂恿)让爱欲这个挑拨离间的家伙也处于平静状态;但是,或许这样就会低估爱欲所起的作用。
自我与群体心理
按语:
前面所涉及的“本我”、“自我”和“超我”,无疑属于个体心理学的范畴。弗洛伊德指出:“在某些例外的条件下,个体心理学才能忽视个体与他人的关系。在个体的心理生活中,不可避免地要涉及到作为一种模范、一种对象、一个帮助者、一个敌对者的某个别人,在此个体心理学便完全合理地扩展成为群体心理学。本节的主旨便在于对群体心理进行详细地探讨。
讨论到此,我们已基本完成了本章的使命,虽由于问题的复杂性而使讨论趋于烦琐,但庆幸的是我们尚未离题太远,而且相信我们已将主题尽可能地表达清楚。
我们在原有的“意识、前意识、潜意识”的基础上,建立了“本我、自我、超我”的心理结构。“本我”是生理上的、本能的、无意识的东西,缺乏逻辑性,只是追求满足,无视社会价值;“自我”是理性的、通达事理,与激情的本我相对,是可以控制的;“超我”负有监督自我的使命,有道德良心、负罪感,具有自我观察、为自我规划理想的功能。我们如果继续陈述下去,无疑是对前面内容的重复。所以,在此我们要扩大我们讨论的范围,由“个体心理”转而讨论“群体心理”。
不是从定义出发,而是从表明要加以讨论的对象的范围开始,并从中选择一些特点显著的、我们的探究能依附的实有特征的事实,这似乎是更有用的。我们可以通过引用勒邦理所当然的名作《群体心理学》来达到这两个目的。
我们需要把这点说得更清楚些。如果一门心理学,它致于探讨个人的先天倾向、本能冲动、动机和目的,直到他的行动以及他与最亲密人的关系,如果这样一门心理学完全完成了它的任务,澄清了以上所有的问题,那么会突然发现,又面临着一个新的尚未完成的任务。它不得不解释这样一个惊人的事实:在某些条件下,它所要理解的这个体,以完全不同于先前所预料的方式进行感觉、思考和行动。这种条件就是:他介入了一个已获得“心理群体”这一特征的人的集合体。
那么,“群体”是什么?它怎样获得对个体的心理生活施加如此决定性影响的能力?它强加于个体心理变化的性质又是什么呢?
回答这三个问题是理论群体心理学的任务。探讨它们最好的方式显然是从第三个问题开始。因为,对被解释事物进行描述,必须先于解释方面的每一次尝试;观察个体的变化为群体心理学提供了材料。
现在我们要引用勒邦发表的个人意见。勒邦说:
“由心理群体所表现出来的最惊人的特性是:无论组成心理群体的个人是谁,不管他们的生活方式、职业、性格、智力是相似还是不相似,他们被转变成一个群体这一事实,使他们拥有了一种集体心理。这种集体心理使得他们以完全不同于他们每一个人在独处时的方式进行感觉、思考和行动。除个人形成一个群体的情况外,某些观念和感情就不会产生,或者不把它们本身转变成行动。心理群体是由异质因素形成的暂时性存在——它们暂时被结合在一起,正像细胞通过它们的重新组合而构成一种生命体形式一样,这种新的存在物展示出非常不同于每一个细胞单独时所具有的各种特征。”
需要说明的是,我们将对勒邦的叙述进行自由地打断,以便插入我们自己的评注,并相应地在要点之上插入观察材料。
如上所述,如果群体中的个体被结合成一个整体,那么,必定有某种东西将他们联结在一起,这个纽带可能正是构成群体特征的东西。对此勒邦并未作出回答,他继续考虑个体在群体中时所经历的变化。
“要证明构成群体一部分的个体在多大程度上不同于孤立的个体,这非常容易,但要发现这种差别的原因则并非易事。”
“不管怎样,要获得对这些原因的粗略认识,首先有必要想起近代心理学所确立的真理,潜意识现象不仅在有机体中而且在智慧运作中起头等支配作用。心灵的意识生活较之潜意识生活,其重要性并不大。最老练的分析者、最敏锐的观察者,几乎都只能发现决定他行动的极少量的意识动机。我们意识行动是在心灵中主要由遗传影响所创造的潜意识基质的结果。这种基质由代代相传的无数共同特征所组成——构成了一个种族天赋。在我们承认的行动的原因背后,无疑存在着我们不承认的秘密原因,而且在这些秘密原因的背后,存在着许多我们自己忽视的更秘密的其他原因。我们很大部分的日常行动是逃避我们觉察的隐藏动机的结果。”
勒邦认为,在群体中,个体的特定习性被湮没了,相应地,他们的个性也消失了。种族潜意识显现出来;异质的东西被淹没在同质的东西中。我们应该说,心理的表层结构——在个体中它的发展显示出如此不相似——被消除,而在每个人身上都相似的潜意识基础则显露出来。
在这个意义上,处在群体中的个体开始显示出一种共有的性格。但勒邦相信:他们也展示他们先前不具有的新特征。勒邦在三种不同的因素中寻找这一点理由。
“第一种因素是,构成群体一个部分的个体——仅仅从数量上考虑——获得了致使他屈从于各种本能的强烈感受,要是在他单独情况下,他就会约束这些本能。他将会不那么有意地检点自己,因为他想:群体是无名的,因而可不负责任。这样,总是控制个体的责任感就完全消失了。”
在我们看来,我们没有必要把重要性过多地归属于新特征的出现。对我们而言,仅须指出,在群体之中,个体被纳入允许他摆脱压抑他的潜意识本能冲动的条件。于是,他展示的貌似的新特征,实际上是这种潜意识的显现——人类心中一切罪恶作为一种倾向被包含在潜意识中。在这些环境中,我们不难理解良心或责任感的消失。一直以来,我们论点是,“社会性焦虑”是所谓良心的本质。[勒邦的观点与我们的观点存在着差别。勒邦的潜意识更特别地包含种族心灵最深隐藏的特征——事实上属于精神分析的范围之外。我们的确认识到,自我的核心——它包含人类心灵的“远古遗产”——是潜意识的;但除此之外,我们还区分了“被压抑的潜意识”——它源于那种远古遗产的一部分。这种被压抑的东西的概念在勒邦那里是看不到的。——原注]
“第二个原因是感染,它也介入来决定群体中人们特殊性格的显现,同时也决定他们所持的倾向。感染是容易确立其存在的一种现象,但不易做出解释。它必定属于催眠一类的现象,我们不久将要对此做出研究。在群体中,每一种情感与行动都是感染的,这种感染具有很强的程度,以致于个体让个人利益牺牲于集体利益。这是一种与他的本性非常矛盾的态度,除了当一个人是作为群体中的一员之外,他几乎不会这样做。”
后面我们将做出一个重要的猜想,这个猜想的依据是这后一个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