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洛伊德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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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本我 自我 超我(4)

如前所述,如果我们把心灵分为三个部分,即自我、本我和超我,而这种区分代表我们认识的某种进步的话,那么,就能使我们对心理内部的动态关系有更彻底的了解,且能对它们有更清晰的描述。我们已经得出了一个结论:自我很容易受知觉的影响,广义地说,知觉对自我的意义就像本能对本我的意义一样。同时,自我与本我一样也容易受本能的影响,事实上,自我只是本我的一个经过特殊变化的部分。

在《超越快乐原则》中我提出了一种本能的观点,在此我将继续以其为基础进行进一步的讨论。依据这一观点,我们不得不区分出两类本能,下面我们将进行简要地阐述。

其一,就是爱欲或性本能。它不仅包括不受禁律制约的性本能本身,以及受目的制约的或由此派生的具有升华性质的本能冲动,而且还包括自我保护本能,必须把这种本能分配给自我,而且在我们的分析工作之初,我们有充足的理由使之与性的对象本能相对立。

其二,则是并不那么容易下定义,最后,我们开始把施虐狂作为第二类本能的代表。出于受生物学支持的理论上的考虑,我们假定存在着一个死亡本能,而把有机的生命带回到无机物状态则是它的任务。

现在,我们再假定爱欲的目的,在于把里面分散着的生物物质微粒越来越广泛地结合起来,从而使生命复杂化,因此,保存生命自然就是它的目的了。既然爱欲和死亡本能均致力于重建一种由于生命的出现而受到干扰的状态,那么,就此而言,这两类本能从最严格的意义上来说都是保守的。生命的出现就会因此而被看作是生命继续的原因,与此同时,也被看作是死亡的原因;而生命本身则是这种倾向的冲突与和解。关于生命的起源问题乃是一个宇宙论的问题;对生命的目的和生命的目标问题就会作出二元论的回答。

基于以上观点,一种特殊的生理过程(合成代谢或分解代谢)将与两类本能之一发生联系;这两类本能在生命实体的每一个微粒中,虽然实体的大小不等,但是这两种本能都是活跃的。如此,某一实体就可以成为爱欲的主要代表。

这种假设并未对这两类本能借以互相融合、混合和合铸在一起的方式进行清楚明白的显示,但这种有规律的、非常广泛的现象却是我们的概念所不可或缺的一个假设。看来,由于把单细胞机体结合成多细胞的生命形式,就可以成功地抵消单个细胞的死亡本能,破坏性冲动借助于一个特殊器官而转向外部世界。这个特殊器官就是肌肉组织;而死亡本能,作为一个指向外部世界和其他有机体的破坏性本能,似乎就会因此而表明自己的意思。

我们一旦对两类本能互相融合的概念予以了承认,那么,就把“解离”它们的可能性强加于我们。性本能的施虐狂部分是本能融合服务于一个有用目的的典型事例;施虐狂促使它自身独立的这种反常行为则是典型的解离,虽不是绝对完全的解离。从此点上,我们便获得了一个新观点,这一观念是以前在这一方面从未考虑过的。我们发现,出于发泄的目的,破坏性本能习惯上是为爱欲服务的;我们猜想癫痫病发作就是本能解离的一个产物和症状。我们开始意识到,本能的解离和死亡本能的明显出现,是许多严重的神经症(例如,强迫性神经症),最值得注意的表现。为了迅速地作出概括,我们可以假定,力比多退行的实质(例如,从生殖器期退化到施虐狂的肛欲期),就在于本能的解离之中,如果情形相反,就会像从早期阶段向发育完全的生殖器阶段的进展将受增加性成分制约一样。于是又提出了一个问题,即在神经症的结构倾向中往往异常强烈的通常的矛盾心理是否不应被看作是一种解离的产物;然而,矛盾心理是这样一种基本现象,以至于它更能代表一种尚未完成的本能融合状态。

显而易见,我们现在应该将兴趣转向询问,在我们假定存在着的人格结构——本我、自我和超我——与两类本能之间,是否不可能有什么指导性的联系。再者,支配心理过程的快乐原则,是否可以显示出它和两类本能以及我们在心理上做的这些分化有什么固定的联系。但在讨论问题之前,我们必须先消除一种怀疑,它和表述问题的术语有关。至于快乐原则,那是毋庸置疑的,自我内部的分化也有很好的临床上的理由,可是,两类本能的区分似乎没有充足的证据,而且发现,它很可能与临床分析的事实相矛盾。

我们姑且不论两类本能之间的对立,让我们先考虑一下爱和恨的极端情况,要发现爱欲的一个代表是毫无困难的;但我们庆幸的是,我们能够在破坏性本能中找到一个难以捉摸的死亡本能的代表,恨可以作为它的一个代表。临床观察表明,不仅爱总是以意想不到的规律性伴随着恨(矛盾心理),在人类的关系中恨也常常是爱的先河,而且,在很多情况下,恨会变成爱,爱也会变成恨。如果这种变化不仅仅只是一种时间上的相继关系,就是说,如果其中一方实际上变成了另一方,那就显然没有根据区分爱欲和死亡本能那样存在着基本的差别。这种划分能预测确实存在着相互对立的生理过程。

某人对同一人先爱后恨或先恨后爱,是因为对方使他产生了那样做的原因,这一点显然与我们的主题无关。另外一种情况,尚不明显的爱的感情最初是用敌意或攻击性倾向来表现自己的,这一点同样与我们的主题无关;因为,可能是在对象贯注中的破坏性成分在这里胜过了性爱,只是之后性爱才加入进去。我们所知道的关于神经症心理学的几个例子,其中有更好的基础来假设的确发生了某种变化。

在迫害妄想狂中,病人为防备自己对某人产生过分强烈的同性恋,而采取一种特别的方式。结果,那个他曾最爱的人却变成了他的迫害对象,病人常常会对他进行危险的攻击。这里,我们有权插入一个以前的阶段,这个阶段把爱变成了恨。分析研究只是到了最近才使我们认识到,在同性恋的根源和失去性欲化的社会情感的根源的案例中,存在着引起攻击欲望非常强烈的敌对情感,只有在克服了这些情感之后,以前恨过的对象才变成了爱的对象,并引起某种自居作用。这就产生了一个问题,即是否在这些事例中我们打算假定恨可以直接转变成爱。显然,这里的变化是纯内部的,对象行为上的变化对它们不起作用。

然而,通过对与妄想狂的变化有关的这一过程的分析研究,我们开始意识到,可能还存在着另一种机制。一种矛盾的态度从一开始就表现出来,并且这种转变是依靠贯注的一种应用移置来起作用的,能量以此从性冲动中退缩回去并补充到敌对的冲动中。

当克服了一种敌意的敌对态度,并产生了同性恋的时候,就发生了一件不尽相同,但却类似的事情。敌对态度没有任何满意的前景,因此它被一种爱的态度所取代,对此有更多的令人满意的前景,即发泄的可能性。所以,我们发现,不论在何种情况下,我们对把恨直接转变为爱的假设都不满意,这是和两类本能之间质的区别毫不相容的。但是,我们注意到,通过引入另外一个把爱变成恨的机制,我们就默默地做了另一个应该得到明确阐述的假设。

我们认为,在心理中——不管在自我还是本我中——好像存在着一个可转换的能量,这能量本身是中性的,它能被加在一个在性质上有区别的性冲动或破坏性冲动上,增加它的整个精力贯注。如果不假设存在这种可替换的能量,我们就无法取得进展。惟一的问题是它来自何方,属于什么,表示什么意思。

本能冲动的性质问题及其在经历了各种变化后继续存在的问题仍然是十分模糊的,迄今为止尚未得到解决,在性的成分本能中,这是特别易于为观察所理解的,可以把同一范畴的这些过程的工作看作是我们正在讨论的东西。例如,我们发现,在成分本能之间存在着某种程度的交往,还发现,从某一特定的性欲来源中获得的一个本能,可以把它的强度进行转移,用来强化发自另一根源的另一个成分本能,我们还发现,一种本能的满足可以取代另一种本能的满足,以及更多具有同样性质的事实——所有的这一切,必将鼓励我们提出某些假设的勇气。

退一步而言,到目前为止,我除了提出一种假设,我也拿不出什么证据。下面这个观点似乎是有道理的,即这个在自我及本我中都同样活跃的、中立的、可移置的能量,都毫无疑问地是从自恋的力比多的贮存库发出的——这是个失去性能力的爱欲(总的来说,性本能看来比破坏性本能更具可塑性,更容易转移和移置)。由此,我们就能很容易地继续假设,这个可移置的力比多是受快乐原则支配,而为避免能量积压和促进能量释放服务的。在这种关系中很容易观察到某种冷淡,只要发生了能量释放,对释放借以发生的道路就会很冷淡。我们知道这个特点,它是本我中精力贯注过程的特点。在性欲贯注中发现,那里表现出了一种对对象的特别冷淡,它在以分析所产生的移情中表现得特别明显,不管分析者可能是谁,它都必然要表现出来。最近,兰克发表了一些很好的关于方法的实例,用这种方法能说服报复性的神经症活动指向的是错误的人。这种潜意识方面的行为使人们想起了三个乡村裁缝的喜剧故事,其中一个裁缝必须被处以绞刑,因为村中的惟一的一个铁匠犯了死罪。[这个故事是作者在其《诙谐与潜意识关系》中的最后一章讲述的。——译注]处罚必须实施,即使处罚的并不是犯罪者本人。正是在梦的工作的研究中,我们第一次在移置作用中遇到了这种由初始过程所引起的放纵情况,在这种情况下,被下降到仅仅是次要地位的也正是这些对象,正如我们所讨论的这种情况一样,它是释放能量的道路。过分讲究对象的选择和能量释放的道路,这似乎成了自我的特点。

如果这个可移置的能量是失去性能力的力比多,就可以将它也描述为被升华了的能量;因为就它帮助建立了那种结合或结合的倾向而言,这是自我的特殊性质仍然保持着爱欲的主要目的——统一和结合的目的。如果在更广泛的意义上将思维过程包含在这些移置作用中,那么,思维活动也要从被升华了的性动机力量中得到补充。

这里我们确定了已经讨论过的可能性,即升华作用可以通过自我的调解而有规律地发生。让我们对另一种情况作出回忆,自我对付本我的第一次对象贯注(当然也包括对付以后的贯注),是通过把从中接收的力比多纳入到自身之中,并把它结合到靠认同作用产生的自我矫正中实现的。把性欲力比多转变为自我力比多当然包括放弃性目的——失性欲化。这在任何情况下,都表明了在自我和爱欲的关系中自我的一个重要功能。自我由此而从对象贯注中获得力比多,而把自身作为惟一的恋爱对象,和使本我的力比多失去性能力或使力比多升华,自我的工作和爱欲的目的相反,它使自我服务于相反的本能冲动。它只好默认另外一些本我的对象贯注,可以说,它只好与它们携手前进。后面我们还将返回到自我的这种活动的另一个可能的结果上来。

这似乎表示自恋理论的一种重要的补充。开始,所有的力比多都是在本我中积累起来的,而自我还在形成过程中,或者说自我还很不健全。这个力比多一部分被本我释放出来,成为性欲的对象贯注,于是,现在日益强大的自我就试图获得这个力比多。并把自身作为恋爱对象强加给自我。自我的自恋因此就被看作是次要的,是由于力比多从恋爱对象身上撤回而获得的。

在追溯本能冲动时我们一再发现,本能冲动是作为爱欲的派生物来表现自己的。要不是出于对《超越快乐原则》中所提及的考虑,和最终为了依附于爱欲的施虐狂成分的缘故,我们就难以坚持我们基本的二元观念,但是,既然我们无法摆脱那种观点,我们便被迫作出结论,死亡本能在本质上是缄默的,生命的叫喊大部分是从爱欲发出的(事实上,按照我们的观点,正是通过爱欲这个机构,指向外部世界的破坏性本能才从自身发生转向的)。

生命的叫喊也是从反对爱欲的斗争中发出的,毋庸置疑,快乐原则在同力比多——即把这种障碍引入生命过程的一种力量——的斗争中是作为一种指南为本我服务的。如果生命真受费希纳的恒定性原则支配,它就会不断地滑向死亡;爱欲的要求、性本能的要求以本能需要的形式阻止了下降的水平,并把新的紧张引入进来。这就是说,受快乐原则——受不快乐知觉——所支配的本我以各种方式来阻止紧张。要做到这一点,首先要尽可能地遵照非失性欲化力比多要求去做,也就是说,努力满足直接的性倾向,但是,它进一步并且以一种更全面的形式这样做了。这种形式与一个把一切成人的要求都纳入其中的特殊的满足形式有关——也就是说,通过释放性欲的物质,这些物质可以说,是紧张的饱和的管理者。在性活动中,性欲物质的排放在某种程度上是和躯体及种质的分离一致的。这说明了死亡和某些低等动物的交配活动相一致这个事实。这些生物在再生产活动中死亡,因为当爱欲以通过满足过程而被排除后,死亡本能就可以放手实现它的目的了。最后,如我们所知,自我通过使某些力比多本身及其目的的升华,在它对紧张加以控制的工作中帮助了本我。

本能与力比多

按语:

在“两类本能”一节中,弗洛伊德提出“力比多”这一概念,而且在其之后的著作中这一名词也高频率地出现。“力比多”的概念,界定为一种量化力量,可对性兴奋的过程与变化进行测量。弗洛伊德将心理表征称为“自我力比多”,它的产生、增强或减少、分配与转移,有助于我们对作者所描述的性心理现象的理解。

我们已经知道,自我是本我的一个经过特殊变化的部分,自我与本我一样很容易受本能的影响。于是,我们提出了两类本能,即爱欲或性本能和死亡本能。在分析中,我们提出了一个让人感到陌生的概念——力比多,这一概念是如此的重要,以至于我们在后面的论述中也常常提到,在此,我们有必要对其加以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