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狼吃羊,一点一点进肚肠。--英国谚语(2)
一只野兔作为诱饵,吴双把它拴好,一张捕鹰的网便支好了。
“弄好了,很牢靠。”吴双走到山顶,钻进傍树而建的三角马架,对躺在靰鞡草铺上的韩把头说。
“这回别让它再逃啦。”老把头说。
上午,一只落入陷阱的鹰,落网后又逃脱了,闯破网逃飞的。
“海东青飞啦。”韩把头很是惋惜。
海东青是雕的一种,当地人统称为鹰。《辞海》载:“‘雕出辽东,最俊者谓之海东青’,产于黑龙江下游及附近海岛。驯服后可成珍贵的狩猎工具。辽代,以海东青捕天鹅为皇帝春猎重要项目。”
韩把头来捕海东青,可不是上贡什么皇帝,为今冬的狩猎用,也不是捕天鹅,而是为捕狼。
在山顶上守了几天几夜也没捕获到海东青,韩把头他们的目标是两只,有两只鹰才够用。
海东青不是抓来就可以用它打猎,要经过驯服,不是谁都能驯服桀骜不驯的海东青,狩猎队里只有韩把头和吴双两人胜任。第一步,要抓到野鹰,又不是什么鹰都可用的,要挑选,这方面他们俩都很有经验。
捕海东青用网,一种粘网,那样才不至于伤着它们,按韩把头的话说,伤一根羽毛都不成,必须全翎全尾,这样不仅美观,韩把头说:“鹰自尊心很强,丝毫伤不得啊!”
两天前的早晨他们就捕到一只海东青。
“来啦!”吴双的手掌遮着阳光,向东边眺望。
韩把头看到一只海东青在天际盘旋,翅膀割碎晨阳,矫健的身影令他们兴奋。
草地上的诱饵野兔还没发觉天空中情况,自顾挣扎着,还想逃走。它的活跃吸引住那只海东青,它朝陷阱飞来。
“有门儿!”吴双雀跃地。
“准备好笼子。”韩把头说。
海东青被网束缚住,的确是一只很难得的鹰。
“放飞它吧。”韩把头说。
吴双放飞了捕获到手的海东青。他知道韩把头为什么放飞它,翅膀的两根羽翎碰掉了。
“真的就……”吴双问。
“我训过一只鹰,不小心弄掉了几根羽翼,你猜怎么样?它竟然拔掉了自己身上的羽毛,成了光腚子秃鹰。”韩把头讲了亲身经历的事。
“噢。”吴双点头,他佩服韩把头对鹰的知识掌握比自己多,去年他由于不信韩把头的话,使一只鹰死去。
“你应该放它飞回去,增加它的野性,不然它就应了那句老话,落泊的凤凰不如鸡……最后,鸡也能把鹰啄死。”韩把头说。
“我不太信。”吴双说,“要不就叫我的鹰和你的鸡斗一场,看看到底是鹰厉害还是鸡厉害。”
韩把头有一只斗鸡,他眼珠似地看待它。参加过几次比赛,虽说没拿什么名次,但是它仍然是一只凶猛的斗鸡。狩猎队休闲的时候,总要找点乐儿,韩把头就让他的斗鸡给大家表演。
“你舍得呀?”吴双问,口气充满挑战,“我的鹰它可曾经啄瞎一只狼眼睛呢!能把狼打败,还斗不过你的鸡?”
“试试看吧。”韩把头自负地笑笑,他对自己的鸡信心百倍。
吴双对自己的鹰感到骄傲,因为它的身世不凡--
去年这个时候,吴双追踪一只白色的大狼,他不知道这是狼王。白色的大狼闪闪发亮的皮毛,刺激和抓住了他的眼球。
“整(弄)住它!”
吴双跟踪白色的大狼时发现这只海东青的。
湛蓝的苍穹大红的太阳把仅有的几片闲云镀上一层血色,在这样的色彩的景衬下,任何悲壮的事情都可能发生。
苍鹰在吴双的上空盘旋,跟随他的坐骑飞,目的是追赶苍狼,寻找时机俯冲下来捕杀白色的大狼。
坐骑跳跃一条壕沟,系鞍子的牛皮带突然间断了,吴双脱镫滑下马背,掉进泥浆里,挣扎着爬出泥沟,已与白色的大狼拉开了距离。
蓦地,一团褐色的流线,霹雳一样从天而降,鹰稳稳地落在奔跑的白色的大狼背上,迅疾地啄出狼的眼珠……失去一只眼珠的白色的大狼在地上翻滚,哀叫着。
吴双被惊呆了,他有过几年的狩猎的经历,见过无数惊险的场面,人与兽的,兽与兽的搏杀,用脚甚至于用牙齿与垂死的狼虫虎豹短兵相接,但都无法和眼前这惊心动魄的场面相比。
鹰捕杀黄羊的场面吴双亲眼目睹过:它啄出黄羊的眼珠后吞掉,利喙啄开胸膛,拔丝一样叨出肠子,一停一顿地悠然地吞吃,黄羊一阵痉挛,很快身体归于僵直。
这个场面在白色的大狼身上并没有出现,瞎了一只眼的白色的大狼,猛然起身扑向等着饱餐狼肉的鹰,那只鹰反应迅速,霍然飞起直插云霄。
“逮住这只鹰!”吴双嘟囔一句。
吴双见鹰啄出白色的大狼眼珠起,萌生了这样的念头。
数日后,那只啄瞎狼眼的苍鹰已在吴双的屋子里,他驯服了这只苍鹰,并同主人打了一冬的猎。
“放飞它吧!”冬猎结束后,韩把头说。
“不,我养着它,今年冬天使它打猎。”吴双说,他多是舍不得。
“你再养下去,它非但不能捉兔赶狼,恐怕连只家鸡都不如。”韩把头说,“磨灭了它的野性,鹰就不是鹰啦。”
吴双最终还是留下了那只鹰,闲着没事到鸡棚子看韩把头伺候斗鸡。
韩把头专门设计一处带有寝室和运动场的住所,那只雄壮的鸡终日稳稳地站在木墩儿上,昂着头颅,一副盛气凌人的神态。大鸡昂然来,小鸡竦而待……韩把头常常回想起壮烈的斗鸡场面。
“老把头,鹰斗鸡的事,是不是取消……”吴双吞吞吐吐地说。
“斗,咋不斗。”韩把头说,“得按斗鸡的规矩办。”
“行!”吴双心想,鹰打败鸡是天经地义。
斗鸡是有些规矩的,上场前割掉鸡冠,爪子安上锐利的铁爪,以免受到攻击和加强杀伤力,还要在鸡毛上抹点芥茉,以刺激对手的眼睛等等。
绿色的草坪上,狩猎队的人都来围观一场别开生面的鹰斗鸡,死生决斗。
鹰很不习惯将它置在地上而和一只鸡斗,它的眼里鸡永远是鸡,再伟岸也是鸡,在自己家族的成员里还没有谁败在鸡的手下。
临阵,鹰望着主人吴双,必须在他发出攻击命令的情况下,才能发起进攻,在狩猎队里,它已习惯听从命令。
然而,鹰的对手那只斗鸡就没有那么多的清规戒律约束,见鹰就猛扑过去,啄米似的啄个不停,喙已染满鲜血,铁爪撕开鹰的嗉子……
……
“看样子,海东青听到什么了,不肯飞来……我们还要在此呆几天。”韩把头说。
“不捉到海东青,不能回去。”吴双说。
卢辛进了哈尔滨,一头扎进“欢乐堂”。
“亲爱的,你非要听?”娜娜头枕在卢辛的生满黑毛的胸前,和枕着一个动物一样。
“听,我要听你讲。”卢辛说。
“我说出实情,你就再陪我两周。”娜娜提出条件。
“好,两周两周。”
娜娜开始讲从花膀子队驮走她的那个男人,也可以说是卢辛放走的那个情敌--阿辽沙。
草甸子深处那个屯落中的那干打垒土大院内,长着青草的墙壁透出浓浓碱土味,一种荒原特有的气味。
阿辽沙一次随花膀子队攻打响窑(有枪的大户人家)时受了伤,部位叫人羞涩--挨近阳物的小腹处叫土洋炮炸掉块鸡蛋大小块肉,从马上掉下来后就晕了过去。
胡匪受了伤一般都不敢公开到医院治疗,怕被官府发觉。养伤要到活窑(与胡匪勾结、暗中来往的大户人家)。胡匪把阿辽沙抬到牧主全虎家,请乡医扎痼(治疗)。
阿辽沙养伤的日子从春天开始,那个瘦猴般的乡医叫他感到不快,天天用他细长、干硬的手把脉,他就想狠狠揍他一顿。
干打垒土屋一扇花格窗正对着厢房的较大窗户。白衬衫下裸出肩膀的那女人出现,准确说他发现她,正是某日黄昏,玫瑰色夕阳把她托衬得妩媚。她大约二十五六岁年纪,乌黑的眼睛,白皙皙的皮肤,素花裙子在胸前变了形,被圆鼓的东西凸起。
“真漂亮!”阿辽沙咽口唾沫。他发现娜娜时娜娜也发现了他。隔窗相望的日子什么时候开始到什么时候结束,没人去记它。
一个雷雨交加的夜晚,发生了一件天助人意的事:雷公的利剑齐刷刷地削掉马圈栅栏门的木桩,炸群后的马四下逃散,全虎家的男性公民除不能骑马的孩子外,都外出找马。
独居一屋的阿辽沙通过院内的嘈杂声判定发生了什么事,基本复原伤口的他完全可以加入找马的行列,他没有去的原因就是闪电中看见窗户前伫立个熟悉的婷婷玉立的身影。
近日来,他发现在苍茫时刻出现的娜娜,衣服越穿越小,起先是裸露肩胛,渐渐衣服下移,颈部、大面积胸脯……
竟有一天,娜娜微闭双眼,挠痒般地抚摸自己光滑的肩膀,沉浸在受人爱抚的幸福之中,她的手指移动,他感到有条小虫子爬过心头,痒得裆里躁动。
“今晚……今晚……”阿辽沙心猿意马。
当全虎率人离开大院不久,一股奶香味陡然飘进来。阿辽沙像见到一匹心爱的骏马,虎跃扑倒,骑到上面去,女人开口道:“别急,我还没准备好。”
“准备?”阿辽沙诧异,“脱件衣服费这么大事?”
娜娜脱掉衣服,并没立刻躲在炕上,而是伸胳膊扬腿地折腾,呼呼哧哧一阵后,拉弓射箭似地将坐在炕上的阿辽沙撞倒,熟透杏般的肚皮一个劲地磨擦他。
顷刻,他被磨擦得神魂颠倒,从脚心到头顶一阵麻酥,啥也没办就结束了。他感到脖子被胳膊有力地搂着,呼吸都有些困难,他大叫道:“勒死我啦,松点。”
胳膊是松开了,可他重重挨了一记耳光。
娜娜怨恨地说:“我以为你干这个一定比全虎老家伙强,可是,你同他一样的没用。”说罢抱起衣服,赤条条推门跑出去。
这场失败的艳遇随着天气晴朗而过去,他已不在黄昏时分瞧那扇窗户,认为她肯定生自己的气,不会出现在窗前。其实他错了,她仍然像从前那样,抚摸着自己的肩膀,慵懒的身子斜靠在窗前,微笑着。他在想得到她的遐想中猜测她:“她叫什么名字?怎么做了牧主全虎的姨太太?他比她至少大十几岁。”
在阿辽沙伤痊愈,花膀子队派人来接他回绺子的前一夜,她再次钻进他的屋子,这次她学关东婆娘做爱的木头样子,驯服地听阿辽沙摆布,如果上次她像干劈柴柈子在燃烧,这次倒像熟透的李子,即软又甜的肉透。
拴在棚子里的一匹儿马(公马)突然叫了,整个圈里的马都跟着嘶叫起来。
马的一片叫声中,一件浪漫的事发生着。
娜娜向阿辽沙讲了她的身世--赌博的父亲把她卖到妓院去还赌债,逛窑子的牧主全虎赎她出来做小老婆……
“拿着它。”阿辽沙递她一把刀。
“干什么?”与刀刃一样白的胴体在颤抖。
“把你的名字刻在我这。”他指着自己的阳物下面,“我好记着你。”
锋利的尖刀的那个部位刻下她名字的第一个俄文字母。
后来,全虎让另一绺子土匪绑了票,卢辛解救他出来,为感谢救命恩人,全虎把娜娜拱手送给了卢辛做情人……
“噢,原来如此!”卢辛才知道还有这么一段插曲。
“我们在马肚子下……阿辽沙偷看。”娜娜说,“为了让他听见,我像马嘶鸣那样叫床。”
“你这是折磨阿辽沙。”卢辛说。
“不,我让他和你决斗。”
“那是不可能的,我是大当家的,他怎么敢?”
“可你们都是男人啊!”
卢辛高傲地笑,说:“在马队里,只我一个男人,一个!”
娜娜在匪队里呆过,了解其中内幕。在花膀子队里,在男欢女爱上只卢辛一个人可以为所欲为,其他人绝对不允许。
“有一个问题我总想问你,”卢辛问:“你怎么知道我会放你和阿辽沙走,不会杀了你们?”
“我从你的眼神里看出你爱我……”娜娜说。
一个土匪头子的爱,充满了传奇色彩。卢辛有很多女人,对她们只能说是喜欢,谈不上爱;对娜娜情有独钟。爱得粗糙、粗粝,世上许多事情,有时粗糙粗粝点更有趣,更让人舒服。
“亲爱的娜娜,我带你回爱音格尔荒原去。”卢辛说出他的打算。
“我不能和你走。”
“为什么呀?”
“‘欢乐堂’还要开下去,我答应了阿辽沙,一定开好。”娜娜说。
卢辛是个粗心的家伙,观察女人却很心细,他知道她的心在想什么。阿辽沙和她共建了这所妓院,死去的阿辽沙魂灵没散,始终在“欢乐堂”飘荡,娜娜离不开那个魂灵,要与它幽会。
“你不能留下吗?帮助我经营‘欢乐堂’。”
“弟兄们都在荒原上,我不能撇下他们啊。你不愿意跟我走,我自己回去。”
娜娜抱紧他,生怕他立即飞走。
卢辛顿时感到温柔的缠绕,是一双硕长手臂的挽留,或是一颗心的包裹,他觉得自己正慢慢地融化。
女人融化一个男人,也不是什么复杂的事情,恰到好处的肢体语言,轻而易举就能让他融化。
“如果不是……”他说着不得不走的理由。
“唉,也不知你有没有刀枪入库马放南山的日子啊?”娜娜悠长地叹了一口气。
卢辛没吭声,躯体融化变软似乎没有说话的力气。
另一个物体融化别人的同时,自己也被融化,最后他们融为一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