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字”只限于有身份的人所取用。《礼记·曲礼》上说“男子二十冠而字”,“女子十五笄而字”,就是说不管男女。只有到了成年才取字,取字的目的是为了让人尊重,供他人称呼。一般人尤其是同辈和属下只许称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