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通史
上QQ阅读APP看本书,新人免费读10天
设备和账号都新为新人

第54章 教育和选举

后世的人,都说秦朝焚烧诗书,毁灭儒术,这句话,其实是错的。马端临说:“案《西汉公卿百官表》,博士,秦官,掌通古今。……既曰通古今,则上必有所师承,下必有所传授。故其徒实繁。秦虽有其官,而甚恶其徒,常设法诛灭之。始皇使御史案问诸生,传相告引,至杀四百六十余人;又令冬种瓜骊山,实生,命博士诸生就视,为伏机杀七百余人;二世时,又以陈胜起,召博士诸生议,坐以非所宜言者,又数十人。然则秦之于博士弟子,非惟不能考察试用之,盖惟恐其不澌尽泯没矣。叔孙通面谀,脱虎口而逃亡;孔甲持礼器,发愤而事陈涉有以也哉。”《文献通考》卷四十。这一段考据。颇为精详,虽然虐待其人,然而师承传授,确自有的,可见得儒学并没有绝,不过这种传授,是为继续“博士官之所职”起见,不是为教育人才起见,不过是古代“学术存于官守”之旧,不能算得学校。

到汉朝武帝时候,公孙弘做宰相,才奏请“为博士官置弟子五十人,复其身。太常择民年十八已上,仪状端正者,补博士弟子。郡、国、县、道、邑,有好文学,敬长上,肃政教,顺乡里,出入不悖所闻者,令相、长、丞,上属所二千石。二千石谨察可者,当与计偕,诣太常,得受业如弟子”。这才是以传授学术为目的,可以算作学校。然而营建学舍确是王莽手里的事。

案《汉书·景十三王传》,河间献王德“武帝时……来朝,……对三雍宫”。《儿宽传》:武帝东封泰山,还登明堂。宽上寿曰:……陛下……祖立明堂辟雍。师古曰:祖,始也。似乎武帝时就有太学的。而《礼乐志》又说:“……成帝时,犍为郡于水滨得古磬十六枚。……刘向因是说上,宜兴辟雍,设庠序,成帝以向言下公卿议,会向病卒,丞相大司空奏请立辟雍,案行长安城南。营表未作,遭成帝崩,群臣引以定谥,及王莽为宰衡,欲耀众庶,遂兴辟雍。……”马端临说:“盖古者明堂辟雍,共为一所:蔡邕《明堂论》曰:取其宗祀之清貌,则曰清庙;取其正室之貌,则曰太庙;取其尊崇,则曰太室;取其堂,则曰明堂;取其四门之学,则曰太学;取其四面周水圜如壁,则曰辟雍;异名而同事。武帝时,泰山济南人公玉带上《黄帝时明堂图》,明堂中有一殿,四面无壁,以茅盖通水,水圜宫垣,为复道,上有楼,从西北人,名曰昆仑。天子从之以人,拜祀上帝,于是上令奉高作明堂汶上,如带图。修封时,以祠太一五帝,盖儿宽时为御史大夫,从祠东封。还登明堂上寿,所言如此,则所指者疑此明堂耳。意河间献王所封之地,亦是其处。非养士之辟雍也。”《文献通考》卷四十。按马氏这个说法,很确,并可同第一编第八章第四节所说,互相证明。

汉朝的学校,是逐渐增盛的。武帝置博士弟子五十人,昭帝增为百人,宣帝时增至二百人,成帝末增至三千人。后汉光武时,就营建太学,建武五年,公元二九年。明、章两代,都崇儒重道,车驾屡幸太学。其时又为“功臣子孙”,“四姓末属”,别立校舍,“期门”、“羽林”之士,皆令通《孝经》、《章句》。匈奴亦遣子入学,梁太后时,又诏大将军至六百石,悉遣子入学。本初质帝年号时太学诸生,遂至三万余人。学校可谓极盛,然而衰机也就伏在这个时候。这时候,学校人数只求其多。不讲实在。入学的,大概都是一班贵游子弟,并不是真正讲求学问的人。所以,范晔说这时候的学风,是“章句渐疏,多以浮华相尚”。又《三国志》董昭上疏说:“窃见当今年少,不复以学问为本,专更以交游为业。国土不以孝弟清修为首,乃以趋势游利为先。”这明是把一种纨绔子弟的气习,移植到学校里。讲声华的必定尚意气,所以到后来就激成“党锢之祸”。学校里都是一班贵族子弟,所以汉朝的太学生,是和外戚结党而攻宦官的。“此中消息,可以微窥”。

国家的学校虽然如此,究竟还不如私人教育之盛。《汉书·儒林传赞》说:“自武帝立五经博士,开弟子员。设科射策,劝以官禄。讫于元始,百有余年,传业者寖盛,支叶蕃滋。一经说至百余万言,太师众至千余人。盖禄利之路然也。”禄利固然是人所同欲,然而学术的兴盛,一大半的原因,也由于社会上“智识的欲望”,不容一笔抹杀。后汉则张兴著录且万人,牟长著禄前后万人,蔡元著录万六千人,楼望,诸生著录九千余人,宋登教授数千人,魏应、丁先弟子著录数千人,姜肱,就学者三千余人,曹曾门徒三千人,杨伦、杜抚、张元,皆千余人,更非前汉所及,俱见《后汉书》。私人教育,总比国家所设立的学校为盛,这个也是中国教育史上的一个特色。

至于选举,则有两种:其(一)郡国岁举孝廉。又汉武帝制郡国口二十万以上,岁察一人;四十万以上二人;六十万三人;八十万四人;百万五人;百二十万六人;不满二十万,二岁一人;不满十万,三岁一人,限以四科:一曰德行高妙,志节清白;二日学通行修,经中博士;三日明习法令,足以决疑。能按章覆问,文中御史;四曰刚毅多略,遭事不惑,明变决断,才任三辅县令。是用古代“诸侯贡士”之制,后世的人,以为这是乡举里选,却是错的。乡举三老,方和《周礼》的“使民兴贤,出使长之。使民兴能,入使治之”相合。其(二)则朝廷要用哪一种人,特诏标出科目,令公卿郡国,各举所知。这个却是后代制科的先声,汉朝选举制度的利弊得失,要和后世比较才见,且俟后文再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