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佛教与传统文化(方立天文集·第六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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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佛教的基本教义(1)

佛教的基本教义,是指佛教庞大芜杂的宗教思想中,最重要、最核心的思想、理论、学说和信仰。它大体上包含了相互密切关联着的两个方面:一是关于人生方面,阐述人生现象的本质,指出解脱人生苦难的途径和人生应当追求的理想境界,这是关于伦理宗教理想的学说,是整个佛教教义的基础,最为重要;二是从探索人生问题出发,继之探索人与宇宙交涉的问题,由此而开展寻求宇宙的“真实”,形成了“缘起”、“无常”、“无我”(“空”)的世界观,这是最富哲学色彩的宗教理论,也是伦理宗教理想的哲学基础。

§§§第一节佛教的伦理宗教理想

佛教的伦理宗教理想,是以释迦牟尼提出、后人加以发挥的“四谛”说为基础的。“四谛”即苦谛、集谛、灭谛、道谛。“谛”是真理的意思。“苦”,是痛苦;“集”,是原因;“灭”,是寂灭,佛教追求的理想境界;“道”,是途径、方法。四谛就是阐述四种真理:人生的痛苦现象、造成人生痛苦的原因、指明解脱人生痛苦的理想境界和解脱痛苦、实现理想境界的途径。这也就是佛教人生哲学的基本观点。

一、人生的本质和价值

1.人在宇宙中的地位

佛教提出了宇宙的有情识的和证悟得道的生命体共分十类的说法,十类名为“四圣六凡”。“四圣”是声闻、缘觉、菩萨和佛。声闻是指听闻释迦牟尼言教的觉悟者,缘觉是指独自观悟佛说因缘道理而得道者,菩萨是后补佛,佛是修持取得最高成就的大彻大悟者。这四者虽然修持成就的大小、觉悟程度的高低有所不同,但都属于觉悟者,都已超脱生死轮回,是为“圣”者。和“四圣”不同的是“六凡”。“六凡”,也称“六道”、“六趣”、“众生”、“有情”,是没有超脱生死轮回、没有获得解脱的凡庸者。具体说,“六凡”是指:

(1)天:因天然自然,清净光明,非人类世间所能比拟,故名。指一般的神,也称“天神”。天又分若干层次,四天王是最接近人世的,三十三天即忉利天是较高层次的天,这些天神都是护持佛法的护法神。天是六凡中最优胜高妙的,但还有升进与堕落,没有超脱生死轮回。

(2)人:人类。

(3)阿修罗:梵文音译,略称“修罗”。意译为“非天”,是魔神。佛教说阿修罗的能力像天,但因多怒、好斗,失去了天的德性,被撵出了天界。

(4)畜生:也称“傍生”,谓傍行的生类。指飞禽走兽,以及蜎飞蠕动、水游地藏的一切动物。

(5)鬼:因恐怯多畏,名为鬼。依赖子孙的祭祀,或拾取人间遗弃的实物而生活。鬼的种类很多,如大财鬼、小财鬼、多财鬼、少财鬼等。鬼中的药叉(夜叉)罗刹是有大威德者,而饿鬼是鬼中处境最糟的鬼,常受饥渴,千年万载也不得一食,即使得到了也立即为猛火烧成灰烬。鬼类中饿鬼最多,所以通常讲的鬼也就是指饿鬼而言。

(6)地狱:这是六凡中地位最低、最为痛苦的受罪处。作恶多端、罪行累累的就在这里受罪。佛教通常描绘地狱里面烈火熊熊,布满炽热的铜床铁柱,堕落在地狱里的要受火梵烧。地狱有三类,第一类是根本地狱,其中又分八热地狱和八寒地狱。如八热地狱中的第八阿鼻地狱,也称无间地狱,罪人受苦永无间断,最为痛苦。第二类是近边地狱,第三类是孤独地狱,在山间旷野、树下空中等处。

佛教宣扬人类是六凡中的一凡,在宇宙中的地位很低,表现了蔑视人生的基本立场。但人在六凡中又居于较高的第二个层次,比较接近天神,若果相信佛教,努力修持,就能经过“天”再上升进入“四圣”圈,获得解脱。这是佛教许诺给人比畜生等有较大的成佛的可能性,表现出对人的重视和期待。总的说来,蔑视人生是佛教的重要特征。

2.人的本质

人是什么?佛教认为,人身是五蕴和合而成的集合体。“蕴”,也作“阴”,聚积的意思。五蕴是指构成人的五种要素,成分:色、受、想、行、识。“色”物质,此指肉体。具体说,包括地、水、火、风“四大”。皮肉筋骨属于地大,精血口沫属于水大,体温暖气属于火大,呼吸运动属于风大。四大和合,组成人的身体。“受”,指感官生起的苦、乐、喜、忧等感情、感觉(名曰“情”)。“想”,是理性活动、概念作用(名曰“智”)。“行”,专指意志活动(名曰“意”)。“识”,统一前几种活动的意识。色是物质现象,受、想、行、识是精神现象,人有肉体,也有精神活动,人是物质现象和精神现象的综合体。佛教宣扬,人是五蕴和合而生,五蕴是分散而灭,成坏无常,虚幻不实的。人犹如流动不息的水流和自生自灭的火焰,并没有固定的实体存在:五蕴最终要分离而消散,人根本就没有一个真实的本体存在。因此,人的本质是“空”的。这里所讲的“空”,不仅是指人死亡后五蕴散灭是空,而且在未死亡时,也只是五蕴和合,也是空的。后者也是佛教最为强调的空的真正意义所在。应当承认,佛教所讲的人是物质现象和精神现象的统一体,是有道理的,但由此推论出人的本质是“空”的观点,是不正确的。

3.人生的价值

佛教理论的基本出发点,是断定人生为“苦”,人的生命、生存就是“苦”。所谓“苦”,主要不是专指感情上的痛苦,而是泛指精神的逼迫性,即逼迫恼忧的意思。佛教认为,一切都是变迁不息的、变化无常的,广宇悠宙,不外苦集之场。由于人不能自我主宰,为无常患累所逼,不能自主,因此,也就没有安乐性,只有痛苦性。佛教通常讲的苦,有二苦、三苦、四苦、五苦、八苦,乃至110种苦等无量诸苦。所谓二苦,是指内苦和外苦。内苦又包括两个方面,即身体生理病痛和感情、意志、思想等自相矛盾的心理活动。外苦是指来自外界的各种灾难祸殃。所谓三苦,一是苦苦,谓遭到苦事而感觉痛苦,如受饥渴寒热等逼迫而产生的苦;二是坏苦,遇到乐事变迁,如由富贵变为贫贱而产生的痛苦;三是行苦,“行”是迁流的意思,人由于事物迁流不息不能久留而引起的痛苦。四苦是指生、老、病、死。五苦是将生、老、病、死合为一苦,再增列怨僧会苦、爱别离苦、求不得苦和五取蕴苦而成。八苦则是将五苦中的生、老、病、死重新分为四苦,再加后四苦而成。八苦是最常见的说法,其具体内容是:

(1)生苦:人未出生,十月住胎,俨如关在黑暗的地狱里,母亲喝热汤,就要备受煮烧。出生时,冷风触身,犹如刀剐。住胎出胎,都受逼迫。形成人身即出生之后也是苦,老、病、死等众苦又接踵而至。

(2)老苦:人至老耄,发白齿落,肌肉松弛,五官失灵,神智昏迷,生命日促,渐趋死亡。

(3)病苦:一是身病,从头到脚,从里到外,“四大”不调,众病交攻,十分痛苦;一是心病,内心忧愁悲切,十分苦恼。

(4)死苦:一是生命无常,命终寿尽而死;一是因意外事故或遭遇灾难而死。

(5)怨憎会苦:人们对主观和客观两方面都有所不爱,对于怨仇憎恶的人或事,本求远离,但是,冤家路窄,仇人相遇,互相敌对的人往往会聚集在一起,憎恶的事偏偏要纷至沓来。

(6)爱别离苦:人们对主观和客观两方面都有所喜爱,但是偏要分离,难以相爱。如父子、兄弟、夫妇、朋友,情爱融洽,欢乐相处,然而终不免父子东西,兄弟南北,夫妇分居,骨肉分离,甚至祸起非常,造成生离死别的莫大痛苦。

(7)求不得苦:人们的要求、欲望、喜爱,往往得不到满足,求之而不能得,甚至所求愈奢,愈不能得到,痛苦愈大。

(8)五取蕴苦:也称“五蕴盛苦”、“五盛蕴苦”。这是一切痛苦的汇合点,即所有痛苦都归结到五蕴的苦。五蕴与“取”(指一种固执的欲望、执著贪爱)联结在一起就产生种种贪欲,称为“五取蕴”。这里,“取”即执著是关键。有了五取蕴就会产生苦,生、老、病、死、怨憎会、爱别离、求不得七苦天天向着五蕴袭来,人的身心盛贮众苦,称为“五蕴盛苦”。佛教宣扬求不得苦是前六种痛苦的总原因,而求不得之所以成为苦,又是由于五取蕴的原因。在八苦中,五取蕴苦既是其他苦的根源,又是一切苦的聚集。中国和尚更是附会说,人的面容就是“苦”字形:眼眉是草字头,两眼和鼻子合成十字,嘴就是口字。

八苦分为两大类,前四苦是自然生理现象,也就是说,人生的过程就是连续产生不同痛苦的过程。第五苦至第七苦,即和憎恨的事物联结在一起的厌烦、和所喜爱的事物离别的悲伤、不能满足所求的痛苦,是着重就社会现象、社会生活、人与人的关系讲的。佛教把前面七种苦最后归结为五取蕴苦,是为了说明:五蕴就是苦,执著、贪欲就是苦,也就是人的生命就是苦,生存就是苦。

佛教还在时间和空间两方面把人生的苦加以扩大化、绝对化,宣传人生的过去、现在和未来三世皆苦。人生所面对的世界也是苦,“三界无安,犹如火宅”,人间世界是火宅,是无边苦海。芸芸众生,囚陷于熊熊火宅之中,备受煎熬;沉沦在茫茫苦海之中,尽受苦难。

人生是苦的命题,是佛教人生观的理论基石。人生、人的感受有苦也有乐,有不苦也有不乐。佛教认为人生就是苦,一切感受都是苦,乐也是苦的一种特殊表现。正是由于佛教创立者把人生涂抹为苦难的历程,视大千世界,红尘滚滚,从而奠定了超脱世俗的基本立场。

佛教把人生看为痛苦的过程,宣扬一切皆苦、苦海无边的观点,首先是反映了当时古印度东北地区的奴隶社会乃是一座人间地狱的残酷现实,奴隶主的庸俗贪欲、粗暴情欲、卑下物欲,种姓制度所造成的严重不平等,给广大人民带来了无限的苦难。其次,也反映了当时古印度生活水平和医学水平的低下,热带地区死亡率高,人们的健康没有保障。佛教的人生是苦的观点,实质上是奴隶制所造成的痛苦的一种曲折反映,是人民在社会和自然的双重压迫下悲痛呻吟的表现。同时,也应当强调指出,佛教对人生价值所作的判断是消极的、片面的。它不仅抹杀了人生欢乐的一面,而且把生理的痛苦和社会的苦难相提并论,并且把生理的痛苦置于首位,这就片面夸大了生理的痛苦,掩盖了社会苦难和阶级压迫的严重性。它把劳动者和剥削者说成是有同等的痛苦,也就模糊了奴隶社会阶级对立的严峻事实。它歪曲了社会苦难的实质内容,抹杀了阶级压迫和剥削是造成人民苦难的基本原因这一重要事实。

二、人生痛苦的根源

(一)十二因缘说

人的痛苦从何产生?人的生命由何而来?人的命运由何而定?关于这些问题,释迦牟尼不同意当时印度思想界所说的,即人生的一切都由神的意旨所主宰的观点;也不同意那种一切由前世决定,后天不能改变的观点,他也反对那种人生的一切都无因无缘的观点。释迦牟尼认为,这些都是对自己的行为不负责任的论点,他主张一切事物都是由因缘和合而成,都决定于因果关系,同样,人的痛苦、人的生命和人的命运,也都是自己造因,自己受苦。

前面刚提到过,佛教把人生痛苦的根源归结为“五取蕴”,也就是说,人生痛苦的直接原因是有“生”,生是苦的开端,生命是受苦的实体。由此,佛教又从人生过程的角度,把人生划分为许多部分,这些部分互相结合为无止境的痛苦锁链,并由此进一步阐明人生的痛苦现象及其根源。关于这方面,佛经中记载的有五分、九分、十分和十二分等说法。“分”也称为“缘”,如五分即是五缘。其中论述得较多的是北方所传的十二分,也称“十二因缘”或“十二有支”,是为后来大乘佛教所肯定的。十二因缘即无明、行、识、名色、六处(六入)、触、受、爱、取、有、生、老死。十二因缘的具体内容和相互关系是:

无明缘行:“无明”,即无知,对佛理无知。例如,人生是无常的、终归要死灭的,而人往往企求它“常”。人生是由“五蕴”和合而成,没有自体的,而人往往相信有“我”——永恒的不变的自体(实体)是实有的。这都是无明的表现。“行”指意志活动。“无明缘行”,是说由于无知而有种种世俗的意志活动生起。

行缘识:“识”指托胎时的心识,精神活动。由意志活动作牵引力,使识向与意志活动相应的处所投生。

识缘名色:“名”指心,精神;“色”指色质,肉体。“名色”就是指胎中的精神和形体。“识缘名色”,是说在母胎中身心得到发育。

名色缘六处:“六处”也作“六入”,指眼、耳、鼻、舌、身、意(“意”:此指对五官所受的印象作统一思虑的器官,即古代所说的“心”。),即五种感官和心(合称“六根”)。这里指胎儿由身心混沌状态发育出不同的认识器官,也就是胎儿即将诞生的阶段。

六处缘触:“触”指触觉。这里指胎儿出生后,六种认识器官与外界事物相接触而产生触觉。相当于幼儿的阶段。触缘

受:“受”指感受。由于年龄增长,心识渐次发达,认识器官与外境相接触时,能够领受外界的反作用,而产生苦、乐、不苦不乐三种感受。相当于童子阶段。受缘

爱:“爱”指渴望、贪爱、贪欲。人进入青年阶段,对于外界事物就会由感受进而产生贪爱。爱缘

取:“取”指追求执取。成年以后,贪欲转盛,对外界可享受的一切,周遍驰求,执著不放。取缘

有:“有”指“业”,即思想行为。由于追求执著而有种种思想行为。这些思想行为是能产生未来果的善恶业,故名为“有”。有缘

生:“生”指来世之生。由于前面的爱、取、有所生起的迷惑和所造的善恶业,必然产生果报,从而导致来世的再生。

生缘老死:由生必有老死。

上述十二个环节,辗转感果,所以称为因,互为条件,所以称为缘,合称十二因缘。十二因缘是说明众生生死流转的因果联系的,它强调十二个环节按顺序组成因果循环链条,任何一个有情识的生命体,在没有获得解脱前,都依此因果律,“生生于老死,轮回周无穷”。十二因缘是生命现象的总结,也是生命痛苦的原因。小乘佛教认为,在十二因缘中,前两个因缘即无明和行是作为现在生存的原因,是属于过去(前世)造“业”所招的果;中间八个因缘即从“识”至“有”是就现在的存在说的,其中识、名色、六处、触和受是由过去的无明和行所招的现在五果,爱、取、有是现在的三因,即招未来果的原因;而最后两个因缘即生和老死则是属于未来,表示由于此生贪着生存即爱、取、有所招的下一生的果。这样,十二因缘包含了过去、现在、未来三世,有两重因果,称为三世两重因果。后来,大乘佛教又发展为两世一重因果说,也就是以十二因缘的前十个因缘为过去的因,后两个因缘为现在的果;或者以前十个因缘为现在的因,后两个因缘为未来的果,合为两世一重因果说。

据佛教史记载,释迦牟尼在快得道成佛时,从逆观十二因缘,即从后往前推,从老死逐渐逆观到无明,得出了这样的结论:人生现象的真正原动力和人生痛苦的最后总根源是“无明”,即对人生实相的盲目无知。如果能正确认识人生的实相,认识十二因缘的实相,就能灭尽无明,没有无明也就没有行,直到没有生和老死,一切痛苦也就都没有了。这也就达到了超脱生死的涅槃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