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与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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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来龙与去脉--问题的性质和范围

1.历史是人创造的

自从历史成为思想家们的研究对象之后,历史本身就成了各种人类之谜的深渊。在其中,堆积着一连串的问号。在人类长期的思索中,这些问号有些变成了句号,有些仍然是问号,而且还不断增加着新的问号。更为麻烦的是,很多问题在一些人眼里已经是句号的,在另一些人眼里依旧是问号。但是,有一点人们却没有疑问,那就是历史本身是被创造出来的。

问题很快又产生了,历史是谁创造出来的?在这里,不同时代不同观点的思想家们凭着自己的智力设计着种种不同的答案:

宗教神学家们说,历史是神创造的。在中国,有女娲团土造人说;在西方,有上帝吹气造人说。这恐怕是童年的人类所能想象出的历史创造者问题的最早答案。后来的宗教神学家们对此又作了加工。答案本身当然是荒谬的,但其中蕴藏的想像力却是十分惊人的:要不是有一个全知全能的上帝,谁能把历史安排得如此巧妙--美丑善恶应有尽有,悲欢苦乐相生相克?这种神奇的想象千百年来俘虏了人类的大多数,至今犹然。

部分哲学家们说,历史是世界理性创造的。这个世界理性或称绝对精神,并不存在于任何个人的头脑中。它虽然是一种无人身的理性,但却在冥冥中主宰着一切。举凡历史中的一切,无不在它的掌握之中。这是人类理性所能想象出的又一奇妙答案。如果说宗教神学家们的思维具有“形象化”的特点的话,那么这部分哲学家的思维就具有“抽象化”的特征了。谁能想象出这种无人身的理性,并把一切历史中的趣事都归之于这种理性的狡计?也许正是因为这种想象太高深莫测的缘故,以至它征服的人并不很多。

另一部分哲学家们说,历史是人创造的,是人自己创造了自己的历史。是谁最先说出了这个思想已不可考了。但至迟在历史进入公元1844年的时候,两个德国人--马克思和恩格斯说了这番话:

“历史什么事情也没有做,它‘并不拥有任何无穷尽的丰富性’,它并‘没有在任何战斗中作战’!创造这一切、,拥有这一切并为这一切而斗争的,不是‘历史,,而正是人,现实的、活生生的人。‘历史’并不是把人当做达到自己目的的工具来利用的某种特殊的人格。历史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而已。”

人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这一点在当代除了那些虔诚的神学家外都认可了。本来嘛,事情明摆着:从古至今,人类社会所拥有的一切,还不都是人自己用自己的头脑和双手创造出来的。人类自己的活动构成了历史的长河。

肯定了这一点,就引出了下一个问题:人和历史的关系问题。

2.个体的人与群体的人

是的,“历史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而已”。因为按照马克思主义,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作为社会生活记录的历史在本质上也只能是人类的实践史。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恩格斯认为: “任何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

现在,让我们略为考察一下这个作为历史创造者和历史第一前提的“个人”。

在人类社会中,任何一个个体的人都是作为个人而存在的。但是,依据不同个体在历史当中的作用,个人与个人是有区别的。在其中,既有作为群体的普通一员默默无闻、无声无息地参与历史活动的普通个人,也有作为相对独立的个体参与历史创造的声名显赫、出将入相的历史人物--历史个人。普通个人是绝大多数,历史个人则是极少数。前者在历史上都未曾留下自己的明显痕迹,后者都将自己的名字写入了史册,或流芳百世,或遗臭万年。

再让我们解析一下往常使用的一个概念:人民群众。人民群众有两种用法:一是指推动历史前进的力量。其侧重点在强调推动历史前进,包括起了这种作用的一切团体和个人,同时把阻碍历史前进的人排除在外,它的对应概念是敌人、反动派。二是指社会群体。其侧重点在强调一定人群的集合体,把个人特别是历史个人排除在外,它的对应概念是个人、领袖。显然,人民群众的这两种用法在内涵和外延上都是不尽相同的。我们必须注意区别这两种用法。为了方便,我们用“人民群众Ⅰ”标志第一种用法,用“人民群众Ⅱ”标志第二种用法。鉴于我们研究的问题,如无特别声明,本文将一律在“Ⅱ”的意义上使用人民群众这一概念。

这样,人民群众在本质上就是指普通个人的集合体。作为群体一员的普通个人并非历史注意的对象,他们只有集合起来才能进入史学家的视野。但历史个人却不同,他们每个人都具有独立研究的价值。因此,当我们说个人时,标志的只是历史个人,而不是群众的一员;当我们说人民群众时,也并不包含历史个人于其中。这样的理解不同于通常的教科书,但它却具有概念的明确界限,为以后的理论叙述所必需。我们试给这两个概念定义如下:所谓人民群众是与历史个人相对应的概念,它指的是在历史中没有留下个人印迹的普通个人的集合体。所谓历史个人是与人民群众相对应的概念,它指的是在历史中留下明显的个人印迹的历史人物。

在作了这种区分之后,我们就从“人与历史的关系”这个母命题中解析出两个子命题,即“人民群众与历史的关系”和“历史个人与历史的关系”。

3.地位问题与创造问题

这两个命题分别有两个方面,其中之一是我们过去很少考虑过的问题。

人民群众与历史的关系,我们通常着重于讲述群众在创造历史活动中的地位问题。当然,这是与个人在创造历史活动中的地位相对比而言的。其实,群众与历史的关系还有另一面,即群众如何创造历史的问题。

在个人与历史的关系上,我们通常也只注意到这样一个问题,即个人在创造历史活动中的地位问题。然而,这也并非个人与历史关系的全部内容,而只能说是一个方面,充其量还只是那较为简单的一个方面。问题还有另一面,即个人如何创造历史的问题。

这样,摆在我们面前的就有两个方面的四个问题:

(1)群众在创造历史中的地位问题;

(2)个人在创造历史中的地位问题;

(3)群众如何创造历史的问题;

(4)个人如何创造历史的问题。

应当说,前三个问题在马克思主义教科书中都是有了明确答案的。我们都明确地知道:

(1)群众在创造历史中具有决定性的作用;

(2)个人在创造历史中具有重要作用;

(3)群众是物质、精神财富的创造者,是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

这样的答案尽管过于简单,但却是正确而明确的。但是,我们却不能对第4个问题作出如此明确的回答。

为了叙述的方便,我们把前两个问题称为“地位问题”,把后两个问题称为“创造问题”。这是两类互相联系但又不相同的问题。经验证明,回答了地位问题,并不等于回答了创造问题;也只有回答了创造问题才能更清楚地认识地位问题。我们的一些论敌就正是抓住了创造问题进而对地位问题进行质疑的。

前面提到,创造问题我们已经回答了一半。问题是那没有明确回答的另一半给整个创造问题蒙上了阴影,给了我们的论敌以某些可乘之机。

应当说,正是在个人如何创造历史这个问题上,众多的理论家们在相当长的一个时期里,既没有认真地发掘和整理导师们已有的论述,更没有提出自己新的见解。

尝试着回答这个问题,也正是本书作者给自己提出的任务。

4.进一步缩小问题的范围

历史个人也是一个相当庞大的群体,在这个行列中也是形形色色,应有尽有。

有科学家:像阿基米德、牛顿、爱因斯坦;像祖冲之、李四光、杨振宁。他们以智慧的力量探索着自然之奥秘,使人类一步步地从自然必然性的奴役中获得自由。

有文学家:像荷马、巴尔扎克、托尔斯泰;像李白、杜甫、曹雪芹。他们以丰富的想像力再现了人类的情感与命运,使人类获得艺术之美的熏陶和享受。

有企业家:像泰勒、哈默、土光敏夫、松下幸之助、比尔,盖茨。他们以卓越的才能为人类创造了企业管理的奇迹,使人类物质文明的步伐迈得更快更大。

他们,对于人类历史都很重要,因而也都在历史上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迹。但是,他们都还处于我们要研究的对象之外。我们要研究的是那些在人类历史上占有更特殊地位的历史个人,即政治家,包括政治领袖、政治军事家和政治思想家们。

这些人或者由于身为帝王将相、国家元首、政党领袖,掌握国家民族之命运而拥有至高无上之权威;或者由于身为思想家,著书立说,开创流派,思想博大精深而具有至深且远之影响;或者由于身为将军元帅,开疆拓土、攻城掠地、保家卫国,改变国家民族之命运而具有摧枯拉朽之力量。正因为如此,他们对人类历史的作用更为直接,也更为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