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前言:礼貌与道德
理查德·杜菲(Richard Duffy)
许多对礼仪类书籍颇有微词的人,在听到与摩西十诫几乎没有关系的言词时都会异常惊讶,但是十诫并不能帮助这些品德高尚的微词者,让他们避免过多地与邻居交涉,在那些邻居面前任何一位绅士都一筹莫展,难以守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虽然要想让他们的行为与十诫相符需要高超的技巧,而且这种技巧似乎一直都可以呼之欲出,但是这篇评论并非有意明确表示存在比十诫更高的生活准则,只是在讲述经常被人们忽略的礼貌与道德的关系时带出这一点。言情小说中举止文雅的绅士长久以来都被塑造成毫不知耻的堕落者,以至于那些不拘小节的人认为行为礼貌者不可信任;而另一方面,情景剧和言情小说中未加教养的愚钝的主人公则将粗鲁无礼定为并非完全有益的行为准则。因而,不触犯法律的行为和使生活更加文明的行为这两者之间的密切关系应该引起人们特别的关注。中国的圣人孔子就完全不赞同美德与礼貌的行为无关的观点,他认为两者不可分割,“仁(即美德)发于心”,然后“行才能合于礼”。
有人嘲笑礼仪只是一套套繁冗琐碎、专制武断的旧习俗,“那些行礼者——行了礼却对其他人没有任何好处,极其厌恶这些东西”,这些人似乎忘记了在人类从原始阶段向上攀登的历程中人际交往极其漫长、缓慢的发展进程。传统习俗起初被设立是为了调节个人与部落的正确行为,它们是生活游戏的规则,如果你想“玩这场游戏”那就必须遵守规则。人类在需要治疗消化不良的药物之前的时代里,都躲在一个角落里偷偷地独自享用自己的食物,生怕被其他更强壮、更饥饿的同伙看到。
在公共场合吃饭的习惯也经历了漫长的时期才形成的,很明显直到种族的每个人都互相了解,并且确定有足够的食物来满足所有人的需求的时候,这种行为才是安全的。当一起用餐成为时尚,餐桌上的礼仪关乎他们的形象,于是他们发动了一场前所未有的向上攀登的战争。遇见熟人摘帽子的习惯来自于一条古老的规定,友善的骑士们相互交谈时应该摘下盔甲以示友好。在骑士的年代里,有一点必须谨记,知道遇见的人是敌是友非常重要,如果是敌人就意味着当场决斗。因此,显而易见,传统的礼节不仅是为了让生活的车轮转动地更加平稳,同时也是人类交往中的安全措施。想一想,巴黎和会或欧洲近期的所有会议,如果没有外交礼仪这套防身盔甲,会是怎样的情景!
然而对于一些人来说礼仪这个词就是一种骚扰,这些尽职尽责的反对者向我们保证,它意味着关于琐碎小事的无尽的喧闹,而琐事是无关紧要的。确实琐事不重要,但生活就是由琐事构成的。对厌恶这个词的人来说,它就代表着所有的礼节都是过分讲究、华而不实,是生活的规划图中过于艳丽的装饰,是坚强勇敢的国家前进道路上的障碍。对这些人来说,礼仪和礼貌是软弱和胆怯的同义词,他们所谓的真正礼貌的人是一个舞蹈大师或贩卖女帽的男性商人,他们一直认为法国是欧洲最礼貌的国家,同时也是最软弱的国家,直到战争爆发让他们大开眼界,惊诧万分。然而在下面的故事中礼仪是与战争并存的。
战争期间,几个法国人和同盟军的几个另一国家的人在前线后方的一个村庄里吃饭,饭菜是定量供给的。那个国家的军队供给充足,士兵们抢过自己的那份,站着狼吞虎咽起来,无暇顾及其他,谈话或者其他的任何事情都打断不了他们。法国士兵们则领回了自己那份少量的食物,把一块平坦的岩石当作临时的餐桌,摆上自己的饭菜,还有一点酒,这是一餐中的一部分,舒舒服服地坐下来,在谈笑风生中享用他们的食物。就在法国士兵开饭之前,另一个国家的士兵们都已吃完了自己大份的食物,其中一个讥讽地问道:“他们给你们这么点吃的,你们至于这样大费周章吗?”法国人说道:“我们来打仗是为了文明,不是吗?很好,确实如此。所以,我们也要文明地吃东西。”
我们把礼仪这个词加在法国人身上,然而公共场所常见的提示语“勿踏草坪”的来源却令人发笑。这发生在路易十四时期,凡尔赛花园建造过程中,花匠的领头,一位上了年纪的苏格兰人非常痛心,因为他新铺的草坪总是被人践踏,为了保护草坪,他在小道的旁边竖起了警示牌,上面写着“etiquettes”,但是大臣们对这些指示牌视而不见,因此这位坚定的苏格兰人向国王抱怨,最终说服了国王,他下令要求宫廷所有的人“不准逾越etiquettes”,渐渐地这个词的含义扩大为宫廷中所有正确的行为举止的规则,然后经过几个世纪的演化,这个词就用来描述改善人与人的交往,促进社会交际中文明举止的条例规矩。随着封建王朝的衰落和工业王国的兴起,生活中的许多仪式都已丢弃,简化处理了,不再如此正式隆重。裤子和外套代替了马甲和紧身裤,服装上的改变比不上社会观念的转变这么激进,宫廷不再是礼节的仲裁者,然而贵族仍然是良好教养的榜样。
即使像切斯特菲尔德爵士这样老于世故且崇尚物质主义的人都明白礼貌与道德(后者是欧洲宫廷所缺乏的)的联系,在著名的《给儿子的信》中他写道:“美德是大至整个社交圈小至两人之间的友谊的基石,但是礼貌、文雅能够为美德增光添彩,增强其力量。”他还说:“在世间,巨大的成功或失败让你受人尊重或被人轻视,但是琐碎的事情,小小的礼貌行为,几乎算不上什么的事情,不管是做出来的还是反映出来的,却决定着你是否受人喜欢。”由于他的智慧和出色的处世能力,可能没有任何一位作家像切斯特菲尔德爵士这样侮辱“礼貌与文雅”,但这有情可原,他十分贬低它们,是因为他认为两者仅仅是事业成功的手段。根据道德学家的研究,事实上切斯特菲尔德爵士时期的道德标准与现代的非常不同,加重了他的厌恶之情。然而他猛烈的抨击确实显示出他是正直、坦率的,而且许多人认为他的社交策略即使在今天也依然适用。
但他所生活的世界正流行着民主、平等、友爱和解放的思潮,随着新口令的蓬勃发展,旧时代的贵族、文雅和良好教养的观念已成为古董,镀上了一层黄金,陈列在博物馆的玻璃盒子中。工业黄金时代的迅猛前进将那些宫廷贵族和他们繁冗复杂的优雅冲向一边,人们只埋头于维持财会室账本上的平衡。事物的新秩序持续发展了很长时间,二十世纪的第一年,英国著名的社会历史学家罗素写道:“可能历史上所有时代的人都喜欢钱,但一百年之前他们从不公开谈论它,……一个人的出身、教养、阶级地位、成就、在文学、艺术和公共事业上的卓越贡献——这些在社会上都是很重要的东西。
但是当与无所不能的金钱力量处于同一天平时,他们合起来也只不过是一堆尘土,拜金主义是现代社会特有的迷信。”伊丽莎白的全盛时期,在这句话说出的三百年前,本·琼森将金钱贬低为“荣耀的一层薄膜”,他长叹道:“自从金钱可以买到任何东西,所有真正的名望名声下降地多快啊!”现在金钱对于社会有机体的副作用这个事实不断地遭受抨击,从圣经时代开始就已证实人类生命系统的自身渴望是由良好的品味、高智商和完美的情操来控制调节的。但是,随着商业时代的巨大成功,伴随着现代科学和发明的进步,几乎所有的东西都可以买卖,几乎所有的东西都以金钱的标准来衡量,这一点也是事实。
然而,这个标准并不是几个世纪来我们都以此为荣的基督教的最高准则,尽管如此,任何一个人没有钱都无法生存,几乎没有人仅靠我们与生俱来的东西就能维持生存,至少我们认为如此——因为所有人似乎都这样认为。美国是世界上在物质方面最富有、最繁荣、最有希望的国家,我们是这个国家的成员。外国的观察者们不时地将这个观念塞进我们的脑中,对外我们“默认了这个非议”,然而私底下,每一个美国人都下定决心要赶上全国整体的平均水平,每个人都被这个决心驱使,辛苦奔波,没有时间来好好想想格莱斯顿先生给他的国民的忠告:“尊重那些古老的美德吧!想一想,如果我们心中骑士精神的真正精髓死了,那么社会上所有美好的东西也都将消亡;保持一个理智的头脑,我们最出色的表现中也隐藏着许多错误,在适当的时间它们会变成正确,谨记这个真理。”
美国也有自己古老的美德来纪念与尊崇,然而随着许多其他种族的人们快速融入到她经济和社会的有机体中,许多急需人们关注的问题一直层出不穷。一些人认为,加强良好品味的提升以完善自身的行为是对道德学家们最大的帮助,他们一直警告人们年轻一代道德素质的下降。良好的品味可能不会让人们拥有高尚的美德,但它会帮助人们远离神学家所谓的“偶尔的罪孽”。我们也清楚,粗俗的行为是狂热的改革家们疯狂推崇的无礼的一部分。除了粗俗,还有低劣的自私,在旧时的学校里,自私是世间美德最不相容的品质。根据浦西博士所说,喜欢别人胜过自己,不给别人带来痛苦,不忽视任何人,尊重弱者和老人,真诚地、谦虚地对待地位低的人,这就是古老美德的“美好”,他坚持“依照基督教义行事,任何情况下,如果他灵魂全无,犹如背弃基督教义,只要美丽的表壳还在,真正的生命就会被重新注入”。
作为一项美国礼节中所有值得推崇的礼仪研究,作为生活中出现的最简单以及最繁杂的情况下所要求的正确行为的指导,没有比这本书更好的选择。它坚信礼仪的广泛含义是生活中任何情况下人类行为的技巧,所有正确的行为都包含其中,任何一个微小的细节都解释地清晰明了,从选择请柬到吃玉米的神秘,详细、精确地解答了关于男女服装的疑难,还有装饰房屋所遇到的问题以及社会交往的注意事项。但是本书并没有夸大那些在个人行为和内心态度中更重要的精神状态为代价的小的细节。作者认为,埋头于那些拘泥形式的琐事就像“测量路边指示牌上字母的大小,而忽略了它们所指示的方向”,她还告诉我们,“不是在技巧上有失误或犯错误的人,也不是被阻隔在良好的社交圈以外的人,而是那些用羞耻和虚伪来镶饰粗俗行为的人每一步都在践踏着礼仪花园中的花儿们”。在她看来,礼仪的养成如同建造房屋,以伦理道德为基石,用良好的品味、正确的言语、安静的姿态、谦逊的行为和适当的自尊自重搭建而成。
而是否接受了错误的定义,则要看一个人的优雅所反映出来的全部、部分、或者不能诠释的内容,这轻易地就让我联想起了科尔里奇先生对绅士做出的诠释,“我们能够感觉到绅士的品格与我们同在,”他说:“无论在何时,处于何种社交场合中,人们总体的言行举止中那些细微的部分,远比那些明显的变化,更能诠释出人们是以这种方式向他人表示尊重的。而同时也反映出,人们习惯性地认为,他们会如预期般感受到彼此的尊重。简而言之,人们表现出绅士风度是因为人们习惯性平等地对待他人,但是也会随机应变,在感觉到不安和被取代时会有所改变。”对绅士的定义何其多,当中也不乏著名的定义;但是,我们却找不到对淑女的相应定义。也许,人们普遍认为淑女必需具备绅士的品格和标准,同时兼具女性的吸引力。
本书的意义不仅在于她是当之无愧的礼仪规范的权威读本,还需要指出的是,本书是美国文学史上社会文献的先例。为了更好的理解有教养的人的行为以及他们所处的环境,本书作者以写实的方式引入了真实的人物和地点。这些人物和场景皆来自于作者生活的地方,而不管我们是否能够洞察化名为Worldlys the Gildings the Kindharts the Oldnames和其他人都不重要。他们杜撰得很真实,足以引起我们的兴趣和对他们生活方式的解读。而他们碰巧来到所谓的社会纯属偶然,因为就像作者在最开始说过的一样:“理想的社会并不是富人的集合,它当然也不会抛弃那些出身卑微的人;但它应该是上流人士聚集的场所,言谈高雅、礼貌迷人、学识丰富,本能地会考虑到他人的感受,这就是社会选择其成员的标准。”
而另一个事实是本书所提及的人物都是地道的美国人,他们代表了美国社会的不同阶层,他们身上没有丝毫势利的感觉。这些人并不都是富翁,他们经营家庭的支出、娱乐的方式是完全以科学的标准和方法进行的。在人生这个盛大的舞台上,父母、子女、朋友都在我们前方经过,从生到死,从相识到结婚,作者没有忽略人生全景画中的任何一个部分,作者以旁观者的身份站在当事者的旁边,像导游一样为他解答每一个疑虑、回答每一个问题。在这个过程当中,他能够确信礼仪不是装腔作势者的恭维话,“模仿那些举止良好的人,”也不是势利小人媚上欺下的秘诀,而是建立在尊重自我和他人基础之上的一整套行为准则。同时,为了避免人们因为新的知识而骄傲自大,可以抽出时间回想一下本·琼森的诗句:
“不要过分依赖你的高贵出身,
它只是像阵清风一样,仅仅是借来的东西,
来自那死人的骨灰、骨骼:没有一样属于你
除非你自己去获得,或掌握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