甩不掉的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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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原来你在这儿 (1)

在巴黎,我居住的那条街道是根据一位外科医生的名字来命名的。那位医生就在附近的医科学校教书,后来他发现了一种罕见的皮肤病。得了这种病的人,手部皮肤会挛缩,导致手指向掌心内弯曲,这样一来,手掌就永久性地变成了拳头。这条街并不长,与这个地区的其他地方相比,也不会更有特色,但这里不时会吸引许多来法国度假的美国人。由于种种不明原因,他们全都会站在我办公室的窗外,对着彼此大呼小叫。

有些人的争执是由语言引起的。有一个妻子显然在来到法国之前发表过一些言论来炫耀自己具有学习语言的天赋。她说:“我一直都在听磁带啊!所有那些浪漫的语言听起来都差不多,所以既然我会说西班牙语,说法语肯定也就没问题啊!”但是与别人交流之后,她才发现人们还会用一些俚语,还会问一些她预料不到的问题,这样一来她就招架不住了。“是你说自己会法语的!”我总是能听到这句话。往窗外望去,就能看到一对夫妻站在人行道上,面面相觑。

妻子会说:“是啊,但至少我已经尝试过了。”

“该死的,那就再好好试试!没有人知道你说的都是些什么

东西。”

有关地理位置的争执也会经常发生。有些人会注意到大概也就在半小时之前,他们还来过我们这条街。但也只有当他们觉得自己又累又饿,或者需要去洗手间的时候才是如此。

“看在上帝的分上,菲利普,张张嘴问问路有什么大不了的?”

听到这句话时,我会躺在沙发上想:那为什么你不问呢?为什么一定要菲利普问呢?但其实这些问题往往比表面上看起来的要复杂很多。也许菲利普二十年前就来过这里,而且一直声称自己很了解这里的地形;也许菲利普不想把地图掏出来,不想拿着地图去问路,让人一看就知道自己是个游客。

他们想要穿越这条街的欲望就像是一个陷阱,会引发最为丑陋的纠纷。“玛丽弗朗西斯,你就是想变成法国人,这是你的问题所在!但你只不过是个普通的美国人而已!”我向窗外望去,目睹了一场婚姻变故。可怜的玛丽弗朗西斯戴着米色的贝雷帽站在那里。如果她现在站在宾馆里面,看起来的确会更优雅一些。但在现在这种情形下,她头上那顶帽子美感全无,看起来十分滑稽可笑,就好像一个圆圆的馅饼正从她的后脑勺上往下滑。她还在脖子上系了条小围巾,全然不顾当时正是炎热的夏季。幸亏她没有再穿一件海魂衫,否则事态一定会更加严重。但这一切已经很糟糕了,所有的配饰戴在她身上就像是小丑穿了戏服一样。

有些游客吵闹的声音震耳欲聋,丝毫不顾及别人是否能听得到。玛丽弗朗西斯说话的声音却很轻柔,但她丈夫认为这是她矫揉造作的表现,所以就更加来气了。他不断地重复说:“你是美国人!我们不住在法国,我们住在维吉尼亚州,维吉尼亚州的维也纳市。明白了吗?”

我望着那个愤怒的男人,十分确信如果我们在一个宴会上碰面的话,他一定会说自己住在华盛顿特区。如果我再接着问他住在哪条街上,他一定会把目光转移到别处,含糊其辞地说:“哦,我住的地方不在特区内。”

如果这场争执发生在室内的话,受到伤害的一方可以选择躲避到屋里的另一个房间,或是去后院用脚猛踢易拉罐发泄一下。但这场争执却发生在我的窗外,所以受害者只能选择哭泣、生闷气或者气势汹汹地冲回宾馆。“天啊,看在上帝的分上,”我又听到了这样的话,“我们就不能试着好好相处吗?”这样说就好比在命令别人发觉你很有魅力。这是没有用的,我以前已经试过了。

我和休出门旅行时发生的争执大都和走路速度有关。我走路的速度已经很快了,但他长着修长的双腿,总是会走在领先于我二十英尺的前方。在旁人看来,我们一起走路时,他就好像在逃离我一样,在街道上拐来拐去,故意让我看不见他的踪影。每当有人问起我假期过得如何时,我的回答总是一样的。无论在曼谷还是在卢布尔雅那①,无论是在布达佩斯还是在波恩,只要别人问到我:“都看到了什么景观?”我都会简单回答说:“休的后背。”因为他总会无端消失在人群中。我敢肯定,在我们去一个地方之前,他一定事先给当地旅游局打过电话,问清楚了当地人流行的服装款式和颜色。

比方说,如果当地有很多人穿海军式风衣的话,他也会毫不犹豫地穿上,这样一来我就更加难以分辨。他销声匿迹在人群中的本事真是让人佩服得五体投地。当我们去一个亚洲城市旅游时,我甚至觉得他把自己变矮了几公分。我不知道他是怎么做到的,但他的确做到了。伦敦有一家书店,他们出售的旅游手册都会附赠一本小说,讲述发生在那个国家的故事。你可以通过阅读旅游手册掌握那个国家的信息,通过阅读小说了解那个国家的风情。这真是个不错的想法!但我无论去哪个国家旅游,我都只需要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就是《寻找沃尔多》②。我所有的精力都集中在紧紧跟随休的步伐上,

①卢布尔雅那:斯洛文尼亚共和国首都。——译者注

②《寻找沃尔多》:一种在美国颇流行的益智游戏,主要是从纷乱的图片中找出主角沃尔多。——译者注

结果自然欣赏不到任何的景致。

上一次类似的事情发生时,我们在澳大利亚。我去那里参加一个会议,只有一个周六上午的四小时可以自由活动,但休的空余时间就有很多。悉尼有很多地方可以去观光,但我最想去的是野生动物园,因为在那里可以看到澳洲野犬①。我从来没看过梅丽尔斯特里普②演的那部电影,所以这种动物对于我而言完全是个谜。如果有人告诉我说:“我家里的窗户开着,忽然有一只澳洲野犬飞了进来。”我会相信那是真的。如果有人说:“澳洲野犬啊!我们家的池塘里全是澳洲野犬,都泛滥成灾了。”我同样也会相信。无论你告诉我它有四条腿还是两条腿,身上长了鳍还是毛,我都不会产生任何疑问,因为我对它完全不了解。但其实这也正是让我兴奋的原因,因为即使在二十四小时滚动播出的介绍大自然的频道上也很难见到它的踪影。休说他可以给我画一张野犬的肖像图。但既然长途跋涉地来到了这里,我可以容忍自己再继续无知一会儿,一定要坚持到站在笼子或者水池前亲眼见到这个生物才行。那一定会是无比荣耀的一刻,我不想在关键时刻把这一切都毁了。而且我不想自己单独去逛动物园,这就是我们矛盾的开始。

来到澳大利亚后的一周内,休的大部分时间都在游泳,双眼周边已经形成了两个硕大的深色圆圈,那是长期戴泳镜留下的痕迹。他每一次去海里游泳都会连续游几个小时,而且会悄悄穿过安全区,一直游到公海范围里,似乎想径直游回法国去。这其实是件很尴尬的事情,尤其当你是那个和招待你的主人一起被抛弃在海岸上的人时。我只能说:“他其实很喜欢这里,真的很喜欢。”

如果要是下雨了的话,他可能会很情愿和我一同前往。但他就是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