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13条但书与刑事制裁的界限在线阅读
会员

《刑法》第13条但书与刑事制裁的界限

彭文华

法律/理论法学· 34.1万字

更新时间:2023-09-22 15:44:52

最新章节:主要参考文献
开会员,本书免费读 >
在司法实践中,没有国家会对轻微危害行为一律给予刑罚制裁。不处罚轻微危害行为,意味着需要确定犯罪成立的量度,是为犯罪定量。我国刑法第13条但书规定为犯罪定量确定了法律依据,具有出罪与入罪双重功能。作为但书理论根据的社会危害性理论,是主观判断与客观判断、事实判断与价值判断的有机统一。在构建犯罪构成论体系时,应当包含体现犯罪量度的要件。但书规定对界定排除犯罪性行为是否过当,对预备犯、未遂犯、中止犯的处罚范围以及既遂犯的处罚类型,以及对共同犯罪中的共谋共犯、帮助犯与教唆犯的处罚范畴等,均具有直接影响。以但书为依据,在具体犯罪的定量上应坚持立法定量与司法自由裁量并行原则。适应但书定量需要,应对我国刑法中的罪刑体系加以改革及完善。
品牌:人大数字
上架时间:2019-12-01 00:00:00
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本书数字版权由人大数字提供,并由其授权上海阅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制作发行
加书架
下载
听书

最新章节

查看全部 立即阅读
彭文华
主页

同类热门书

最新上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