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09-09 10:2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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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核设施安全
第三章 核材料和放射性废物安全
第四章 核事故应急
第五章 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草案)》的说明——2016年10月31日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
一、立法的必要性
(一)制定核安全法是保障我国核事业发展的客观要求
(二)立法有利于增进社会公众对核安全的了解和信心
(三)立法是完善核安全法律体系的需要
(四)立法有利于强化核安全监管工作
(五)立法是促进我国核安全国际合作的需要
二、草案主要内容
(一)关于立法目的和适用范围
(二)关于方针、基本原则
(三)关于管理体制
(四)关于核安全责任
(五)关于制度措施
(六)关于公众参与、监督检查与法律责任
(七)与其他相关法律的关系